休假
学术休假通过集中的学习、沉思和创造性工作促进学术和专业活动,促进合作和知识和经验的交流。
利用这个机会保持和提高你的学术和专业能力,而不必承担正常的校内教学/专业和服务义务。
终身教员可于休假年度前的学年开始时申请休假,为期六个月或十二个月。预计休假项目将对教职员工的专业、学术或创造性生产力和TRU项目产生积极影响。
申请休假
申请的最后期限
- 学系休假委员会主席于10月1日前收到申请
- 委员会在11月1日前向院长提出建议
- 答辩必须在11月5日前提交院长
- 院长提出建议,并于11月15日前向SLC主席提交申请
- 于十一月二十日前提交立法会常任委员会(主席)的反驳
- SLC审查;1月15日前通知
休假报表
总结了从特鲁法集体协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