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假

学术休假通过集中的学习、沉思和创造性工作促进学术和专业活动,促进合作和知识和经验的交流。

利用这个机会保持和提高你的学术和专业能力,而不必承担正常的校内教学/专业和服务义务。

终身教员可于休假年度前的学年开始时申请休假,为期六个月或十二个月。预计休假项目将对教职员工的专业、学术或创造性生产力和TRU项目产生积极影响。

申请休假

申请的最后期限

  • 学系休假委员会主席于10月1日前收到申请
  • 委员会在11月1日前向院长提出建议
  • 答辩必须在11月5日前提交院长
  • 院长提出建议,并于11月15日前向SLC主席提交申请
  • 于十一月二十日前提交立法会常任委员会(主席)的反驳
  • SLC审查;1月15日前通知
休假报表

总结了从特鲁法集体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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